我很开疑,阿伯拉罕是否真的糟蹋了自己。做自己昀想做的事,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, 淡泊宁静、与世无争,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?与此相反,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,年薪一万镑, 娶一位美丽的妻子,就是成功吗?我想,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,取决于他 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,对自己有什么要求。但是我还是没有说什么;我有什么资格同一位爵 士争辩呢?
毛姆
《月亮和六便士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