绍兴人家生下儿子女儿,便酿酒数坛至数十坛不等,埋入地下,待女儿长大嫁人,将酒取出宴客,那酒其时已作琥珀色,称为“女儿红”。想那酒埋藏十七八年以至二十余年,自然醇厚之极。至于生儿子人家所藏之酒,称为“状元红”,盼望儿子日后中状元时取出宴客。
金庸
《鹿鼎记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