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至今日,为什么还不允许一个人保持自己的文化感受?在我们文化艺术界,历来太少感受的表述,太多观点的争沦,结果把别人的感受也当作了观点争论起来了,其实是笑话,好多所渭“争论”,实际上只不过是各自表述。我说巴黎在我心目中是象牙色的,你说不;是银灰色的,他说不;是瓦蓝色的……这就是我们常见的“争论”,能成立吗?当然也有评论者说,赞扬象牙色就是主张捕猎大象,罪孽深重。这更不能去争论了。
余秋雨